成語董狐直筆的意思是指敢于秉筆直書,尊重史實,不阿權貴的正直史家。那么,你知道董狐直筆中的董狐指的是誰嗎?成語董狐直筆出自何處?董狐直筆又有什么典故?

董狐直筆中的董狐指的是春秋時晉國的史官董狐。
董狐,春秋晉國太史,亦稱史狐。周大史辛有的后裔,因董督典籍,故姓董氏。據說今翼城縣東50里的良狐村,即其故里。董狐秉筆直書的事跡,實開我國史學直筆傳統的先河。
董狐直筆的出處
出 處: 《左傳·宣公二年》載:趙穿殺晉靈公,身為正卿的趙盾沒有管,董狐認為趙盾應負責任,便在史策上記載說“趙盾弒其君”。后孔子稱贊說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書法不隱。”
董狐直筆的典故
《左傳》宣公二年記載:
晉靈公夷皋聚斂民財,殘害臣民,舉國上下為之不安。作為正卿的執政大臣趙盾,多次苦心勸諫,靈公非但不改,反而肆意殘害。他先派人刺殺,未遂,又于宴會上伏甲兵襲殺,未果。
趙盾被逼無奈,只好出逃。當逃到晉國邊境時,聽說靈公已被其族弟趙穿帶兵殺死,于是返回晉都,繼續執政。
董狐以“趙盾弒其君”記載此事,并宣示于朝臣,以示筆伐。趙盾不服辯解,說是趙穿所殺,不是他的罪。
董狐申明理由說:“子為正卿,亡不越境,反不討賊,非子而誰?”意思是他做為執政大臣,在逃亡未過國境時,原有的君臣之義就沒有斷絕,回到朝中,就應當組織人馬討伐亂臣,不討伐就未盡到職責,因此“弒君”之名應由他承當,這是按寫史之“書法”決定的。
當時的史官與后世大有不同,他們既典史策,又充秘書,即協助君臣執行治國的法令條文。傳宣王命,記功司過是他們的具體職責,兼有治史和治政的雙重任務,實際就是具有褒貶臧否大權的文職大臣。當時記事的“書法”依禮制定,禮的核心在于維護君臣大義,趙盾不討伐弒君亂臣,失了君臣大義,故董狐定之以弒君之罪。
本文標題:成語董狐直筆的中的董狐指誰?董狐直筆有何典故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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